一、培养目标: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(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)的专业人才。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,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,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;具有创造性思维,具备理论联系实际,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;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,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。外语要求: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包括听、写、读、说等,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。计算机要求: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、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。二、研究方向:1.比较宪法;2.行政法学;3.地方政府法制建设;4.行政程序法学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
①《中国法律概论》张光杰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②《民法总论》(第二版)王全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③《法理学导论》张光杰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④《行政法学》董茂云等人民出版社2005⑤《宪法》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⑥《外国宪法》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